誠美爭奪戰2/葉美麗再買股份 11日董事會護45億投資昆山奇美主導權

2019年03月4日 18:17

▲▼誠美材副董事長葉美麗。(圖/葉美麗提供)

▲誠美材副董事長葉美麗(中)。(圖/葉美麗提供)

記者李蕙璇/台北報導

偏光片廠誠美材(4960)副董葉美麗今天(4日)重申,未杯葛董事會,3月11日將依法邀集過半數董事開會,維護公司治理內控內稽制度,對昆山奇美約45億投資的主導控制權及股東們的權益之外,還強調縱使她對誠美有經營熱忱與能力終因持股不高而會受外界質疑,將在適當時機以合法方式再買進誠美公司股票。

葉美麗指出,公司規定嚴禁大、小章由同一人保管,避免違法舞弊。但董事長何昭陽在1月11日取走公司大章,然後缺席14日董事會並取走公司小章,無視公司規定與內部控制制度。由於董事長原則上為有權對外代表公司之人,董事會因此深覺事態嚴重,進而解任其董事長職務,以避免誠美受到任何損害。

葉美麗說,誠美董事會1月14日曾決議改派由葉擔任昆山奇美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但何卻於2月1日召開昆山奇美公司董事會,與其他二位大陸投資方代表組成臨時經營管理小組,說要取代董事會履行昆山的奇美經營管理權,此舉使得誠美喪失對子公司昆山奇美公司的控制權,誠美因為對昆山奇美有1.4億餘美元,即約45億台幣投資,此決議也嚴重影響誠美股東權益。

▼葉美麗。(圖/記者李蕙璇攝)▲▼誠美材副董事長葉美麗。(圖/記者李蕙璇攝)

由於去年公司法修正新增第203條之1規定,過半數董事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長召集董事會,董事長不為召開時,過半數董事得自行召集。葉美麗強調,為了廣大股東及所有員工,她已在2月11日取得過半數董事同意,書面去函何召開董事會,若未於15日內召開董事會並討論其所提的解任案,過半數董事依法即可自行召集。目前預計3月11日召開董事會,力促通過解除董事長何昭陽提案。

而對於有媒體指控葉美麗擔任董事長的茂豐子公司,有兩筆關係人虛假交易,葉也反駁是空穴來風,子虛烏有,純粹是想要轉移她監督誠美事件的焦點。她說,茂豐向關係人郡宏光電採購導電膜之必要性及合理性一案,實屬合法常規交易,且已經會計師查核未有重大異常情形。該筆交易貨物並經群創知識科技鑑價,確認並未致公司受有任何損失。

▼葉美麗(右四)。(圖/葉美麗提供)▲▼誠美材副董事長葉美麗(右三)。(圖/葉美麗提供)

其次,茂豐預付貨款予關係人BAO DUI公司一案,亦屬合法常規交易,亦已經會計師查核未有重大異常情形,惟因本案交易對象未依約定時程交貨,故茂豐已於今年1月初去函要求取消交易,並催告返還該筆預付貨款,BAO DUI公司業已返還美金180餘萬元,並承諾今年3月20日前返還剩餘之美金100萬元,茂豐公司並未受有損害。

葉美麗還說,誠美目前董監的持股確實不高,過去她認為持股份有限公司經營與所有分離之精神,認為會經營公司的人不必然須高度持有公司的股票。但經過這次事件體悟到,就算自己再有經營誠美的能力與熱忱,終將因持股不高而致公司落入有心操作人之手。

她強調,將在適當時機以合法方式買進誠美公司股票,穩定經營外,也展現我看好誠美公司在我帶領下,必能更上一層樓之決心與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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