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3月,吳男酒駕撞毀路邊的水泥防護墩。(圖/翻攝自錢江晚報,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浙江省一名吳姓建築工人於去年3月時應邀至張姓友人家吃飯、喝酒,不幸的是,他回家時選擇酒駕上路,並在途中撞毀水泥墩墜崖身亡,氣得家屬決定告上法院求償。法院1日審理,判張男和另一位友人共同賠償人民幣10.7萬元(約新台幣49萬元)。
根據《錢江晚報》報導,事情發生在2018年3月12日,當時吳男與職業為工人的友人洪男於下班後,一起到張男家吃午餐。期間張男拿出自釀的楊梅酒招待,讓吳、洪2人在座位上對飲。不幸的是,當午餐結束後,2人各自開車回家,吳男在途中撞爛路旁的防護墩,直接墜崖身亡。
浙江松楊法院於1日審判時表示,張、洪得知吳男要酒駕回家時「理應勸阻」,因此在結合事故中各方面的過錯後,判罰2人應共同賠償10.7萬元。
▼ 吳男發生事故的防護墩地區。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