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考量潘男無前科,輕判他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CFP)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潘姓男子半夜潛入同居人女兒小玲(化名)房間,接著威脅「妳女兒、妳媽媽在旁邊,小聲點」性侵得逞。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雙方已達成和解,加上潘男沒有前科,因此依強制性交罪輕判2年,緩刑5年,須接受法治教育課程60小時。
潘姓男子(60歲)2016年6月27日趁小玲母親住院期間,看小玲正在跟她自己的女兒床上玩耍,竟然興起了邪念,當著小嬰兒面前壓住小玲、脫去褲子欲要性侵;但小玲用力掙脫,躲進妹妹房間才沒有被得逞。
不料7月9日,潘男居然趁小玲開門幫女兒泡牛奶時,強行將人拖進房間,把對方壓在地上性侵得逞;過幾天竟假借好心擦藥,用手指性侵小玲得逞。
法官審理後認為,潘男在第一時間認罪,且也已經與小玲達成和解,考量他沒有前科,又需照顧老母親、罹癌前妻以及女兒,依《刑法》第59條減刑,判潘男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需保護管束以及接受60小時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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