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婚男持折疊刀1小時連搶3超商,僅得手香菸跟巧克力,地院判7年3個月。(圖/記者唐詠絮翻攝,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黃姓男子疑因感情因素加上缺錢,2018年10月14日凌晨3點多,在1個多小時內連搶3家超商,僅搶到1包香菸與巧克力,並在第3家超商行搶時落網,被帶回警局後還嚇到「褲底挫屎」,彰化地方法院近日依強盜罪判處7年3個月徒刑。
事發當時,黃嫌持摺疊刀前往溪湖鎮二溪路超商佯裝要買香菸,店員拿出香菸給他後,他就亮出折疊刀大喊「搶劫」,店員對黃男說這裡沒錢,並趕緊躲進辦公室,黃嫌遂騎機車離開,7分鐘後轉往西環路超商,拿著巧克力佯裝要結帳,再度亮出折疊刀鋸大喊「搶劫」,並進入櫃檯想開啟收銀機,但不會操作按壓開關後無法開啟,店員趁隙躲進辦公室並報案,黃嫌只好取走巧克力並騎乘機車離開。
黃男並未因此罷手,當天凌晨4時40分許又到大發路一家超商再度行搶,結果被店員與民眾壓制、員警也趕到現場將黃男逮捕,從他身上起出折疊刀及香菸等證物。黃嫌被警方帶回派出所問訊,竟嚇到褲底挫屎,頓時臭氣沖天,黃嫌坦承強盜犯行不諱。
法官審酌黃男無業、需撫養5歲女兒,經濟情況不佳,犯後坦承犯行,已與其中一被害人達成和解,另一被害人表示不願再到法院、不須安排和解,但被告正值青壯之年,僅因缺錢花用就行搶,強盜2罪各判處7年1個月有期徒刑,預備強盜罪判處7個月有期徒刑,應執行7年3個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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