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鎮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一名41歲葉姓男子,4日下午手持玩具槍衝入玉山銀行板新分行,1分鐘內搶走50萬元現金逃逸,事發後4小時也被警方逮捕。檢方認定葉男有逃亡疑慮,向法院聲請羈押獲法官准。
葉男到案承認涉犯加重強盜罪,犯罪嫌疑重大,所涉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另外,葉男表示,他曾前往勘查地形,確認逃逸路線,及其犯案時情形,且以膠帶遮蔽所騎機車車牌等,就是為躲避查緝。
檢方認為,葉男有逃亡之虞,又考量被告公然持槍行搶銀行,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認有羈押之必要,聲請羈押後獲新北地院準。
▲板橋銀行搶案嫌犯被裁定羈押。(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據悉,葉嫌4日下午3點24分持玩具槍闖入位在遠東路上的玉山銀行,全程一言不發,只是拿槍比劃示意行員退開。行員一看紛紛走避,葉嫌則翻過2號櫃台,從抽屜拿了5疊現金共50萬元,隨後翻出櫃台離去,全程僅60秒。
警方循線追查發現,葉嫌先是向朋友借車,直到犯案後才騎回中和住家,在3點34分換父親的車外出,並分別在郵局、ATM前多次匯款給友人,清償債務。警方掌握身分後,派員埋伏在華順街一間超商前,最後在晚間7點50分將人逮獲,並起出作案用的玩具槍及剩下17萬贓款。
葉嫌供稱,他過去從事手機維修,目前無業又積欠債務,由於家中還有妻子及2個孩子,分別就讀國小和幼稚園,經濟實在困難,才逼不得已去搶銀行。至於是因何故欠下債務,因為夜間停止偵訊,得待明早警方進一步製作筆錄才能釐清,目前全案朝強盜罪嫌偵辦。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