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執行署新竹分署提供最新便民措施-協助義務人申辦機車報廢切結。(圖/法務部執行署新竹分署提供,下同)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為節省義務人寶貴時間,不用二地奔波,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與交通部公路總局新竹區監理所及所屬新竹市監理站、苗栗監理站等機關合作,開辦「協助義務人申辦機車報廢切結」之聯合服務,直接由監理機關派駐人員直接收件辦理,為民眾提供最即時的專業服務。
「 機車老舊不堪使用,10幾年前就將車輛交給資源回收廠回收沒再使用了,但每年還是要繳交燃料費等,實在不合理!」相信是國內機車族常常抱怨之問題。在此提醒機車族注意的是,前述將車輛交給回收廠回收之情形,其實只完成「車體報廢」,並未完成「車籍報廢」,所以每年還是會收到燃料費的繳款通知單,只要符合下列條件之機車:1、車齡超過10年。2、最近5年內無換行照、違規、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沒有參加環保排氣檢驗紀錄。均可填具「機車切結報廢申請書」,由監理機關審核通過,即可辦理機車之報廢登記,還能免繳所積欠之燃料費。
▲車主只要攜帶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填妥切結書即可辦理。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寄發之傳繳通知書上有註記該車輛「可切結報廢」之字樣,提醒義務人辦理切結報廢之申請,通過後即可免繳累欠之燃料費,執行人員如發現義務人有已廢棄但未完成車籍報廢程序之老舊機車,亦會主動協助義務人至服務窗口,由監理機關之派駐人員協助完成車籍報廢程序,民眾省荷包,執行人員也順利結案,實為政府機關與民眾雙贏之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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