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男不滿前女友分手,竟開車衝撞、放火燒屋,今依傷害、殺人未遂及縱火等罪起訴。(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陳玉/台中報導
曾有殺人未遂、放火前科的郭男,前年9月間出獄與李女交往同居,但李女發現郭男有暴力傾向要求分手,未料郭男竟開車衝撞李女,事隔2天凌晨,郭男又到李女住家1樓放火,所幸家中4人及時發現逃到4樓,未造成傷亡。台中地檢署6日依傷害、殺人未遂及縱火等罪起訴郭男。
起訴書指出,33歲郭男2008年因前女友「小蘭」要求分手,郭男威脅「得不到就殺死妳」等語,小蘭躲藏到東勢區親戚家中,郭男竟到該處放火燒毀多部機車、腳踏車;事後,郭男又趁小蘭外出搭公車時,持美工刀狹持她到陰暗處,刺向後頸、外套等處,造成小蘭頸部10公分長傷口。郭男被判刑9年6月徒刑。
郭男於2016年9月間出獄,隨後與李女交往同居,但郭男情緒起伏大又會暴力相向,李女想分手,郭男竟在同年11月25日開車在北區衝撞騎機車的李女,造成其下肢及臀部挫傷,機車毀損。
事隔2天凌晨3點多,郭男又到李女住家1樓放火,李女發現家中室溫升高驚覺有異,出房門一看發生起火,趕緊呼叫睡夢中的女兒、父母逃往4樓,消防局也及時到場撲滅火勢,未造成人員傷亡。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6日依證人證詞、監視器畫面及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等罪證,依放火、殺人未遂、傷害及毀損等罪起訴郭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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