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誤飲春藥,他開心完卻被警方送辦...。(示意圖/取自pakutaso網站)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中年男子離婚後仍與妻小同住,偶爾會吃春藥打手槍助興。去年5月他將春藥摻入礦泉水,放進冰箱備用,不料前妻誤飲,當場慾火難耐,瘋狂和他做了好幾回。事後,前妻清醒驚覺有異,向警方報案,結果體內驗出三級毒品FM2。對此,張男雖解釋這是一場意外,但仍被警方送辦,最終檢方處分不起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夫妻婚姻維持10多年,育有1子,最後因生活瑣事離婚,但之後3人仍同住一屋簷,雙方也過著各自的生活,但若有生理需求,偶爾還是會做一下。
去年5月,前妻返家口渴,將冰箱一瓶礦泉水一飲而盡,結果沒多久就意識模糊、渾身不對勁,等到再次清醒時,身上衣服已經變成另一套,而且原本分房睡的前夫也睡在她身旁。
▲妻子記憶「斷片」醒來什麼都不記得了,卻發現丈夫睡在身旁。(圖/翻攝pixabay網站)
前妻懷疑遭下藥,想說到警局備案,但女警認為案件涉及性侵,建議陪她到醫院驗傷,最後果真在尿液檢出FM2成分,並在內褲上採集到男子DNA。警方偵辦後,依加重強制性交、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男子送辦。
男子向檢方坦承,當天確實有和前妻發生關係,而且雙方達到前所未有快樂境界,但他根本不知道春藥含有FM2,更無意下藥。他強調,買春藥是為了排解寂寞,吃了再自行手動抒發,但上面完全沒標明成分。
前妻則告訴檢方,當初她只是想備案,並不介意發生關係,更何況2人原本是夫妻,離婚後偶爾還是會一起做,另外案發當天她也不確定到底有沒有做,因為整個過程就像做春夢。
士林地檢署調查後,採信男子辯詞,認定男子不知道春藥確切成分,也不是故意對妻子下藥,相關罪證不足,因此處分不起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