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經常要與時間賽跑。(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澳洲一名女記者YZ(化名)曾任職墨爾本最大的一家報社,她花費10年時間報導各種令人髮紙的社會案件,每天看著屍體的照片哭著寫新聞。維多利亞法院2月判處這家報社必須賠償18萬澳元(約台幣390萬元)給受創的記者,此舉可能會對各地的媒體圈造成影響。
YZ於2003年到2013年替《世紀報》(The Age)工作,她報導的內容包括不到5歲的孩童被父親從大橋丟下去,親眼看見醫護人員替孩子進行CPR,最後仍是不治身亡。她事後回想,那是她人生最糟糕的一天。
任職期間,YZ經常接觸各種令人深感不安的事件,她形容「到處都是血」,有屍體被丟棄在垃圾堆中,死者還遭到老公分屍,她也向編輯反映已經受夠了這些死亡事件與破壞,她甚至哭著寫新聞。
雖然YZ一度轉到體育線,但當時的副主編要求她回到原本的崗位,她拒絕後卻被要求離開。根據法庭文件,她在現場看到受害者的遺體,新聞台卻沒有詢問過她的感受。
YZ參加過死者的喪禮,與其他親人交談,她看著孩童的屍體被找到,但是臉已不見,此外,她2006年被要求前往墨爾本北部,當時有一對姐妹被性侵殺害。她獲得許多屍體照片,四處都是鮮血。
法官奧尼爾(Chris O’Neill)表示,YZ離開報社後身心上的症狀便有所改善,但仍有許多病況存在,有時會突然爆發,她患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包括感到焦慮與憂鬱,偶爾恐慌發作還有睡眠障礙,她還會夢到白天報導的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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