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7日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針對不適任教師「分級」,從最輕的資遣到最嚴重可「終身解聘」。(示意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崔至雲/台北報導
虐童、狼師等不適任教師案件頻傳,引起社會極大不滿,為了避免幼兒園教師虐童與狼師再次現蹤,行政院會今(7日)通過《教師法》條文修正草案,特別針對不適任教師「分級」,從最輕的資遣到最嚴重可「終身解聘」。對此,全國家長教育志工團體聯盟指出,沉重的接受這「遲來的正義」,並呼籲立院重視民眾的聲音,以優先法案解決30年來的教師不適任問題。
家長聯盟說明,台灣畸型的教師法近三十年,危害了多少台灣的孩子,領公帑的公立學校教師,竟然可以組織工會,幹部爭取許多會務假,讓孩子必須接受代課老師,台灣可以組工會的公立學校老師,在處理不適任的教評會中,竟然擁有3分之2的席次,工人決定自己的聘免,讓大多數優秀老師的台灣教育環境,卻擁有不少的不適任教師沒有辦法處理,近三十年有許多的孩子受害,社經地位弱的孩子受害尤甚。
▲家長聯盟認為,教評會的組成比例,必須有效避免師師相護,不再犠牲成長中的孩子。(圖/記者李毓康攝)
家長聯盟也說明,雖然看到行政院提出教師法修法草案,針對不適任教師相關條文修正,但對於目前的草案仍然有許多不足之處,要求做出修正。
家長聯盟提5點修正部分:
一、教評會的組成比例,必須有效避免師師相護,為兼行政職的老師比例應佔1/3、社會公正人士及家長佔1/3、相關行政人員佔1/3,有效執行教評會權責,不再犠牲成長中的孩子,與世界接軌。
二、台灣的教師不能獨外於世界,必須接受教師評鑒,有效鼓勵絕大多數優秀的台灣老師,要求少數教師改善教學並專業成長。
三、明文規定教師暑假進修。
四、教師有擔任行政職的義務,對於行政教師必須適當給予加薪減課,改善目前行政大逃亡的現象,並有效強化公立學校行政效率。
五、專審會必須明文增加家長代表,以正確表達學生及家長的立場,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保護學生權益。
家長聯盟指出,政府願意面對長期的教育沉疾,解決不適任教師問題,不再有朝天椒教師、教學不力教師,沉重的接受這「遲來的正義」,並呼籲立法院重視民眾的聲音,以優先法案解決30年來的教師不適任問題,對於不重視別人孩子的立法委員,我們將發起抵制行動,讓每個選民知道那些立法院委員,放任不適任教師,長期傷害我們的孩子,不適格擔任立法委員。「民主的台灣,教育基本法之下,孩子是教育的主體,請立委不要再繼續看著成長中的學生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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