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女為愛將金融卡給詐騙集團被當成人頭帳戶使用,上圖為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達志)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縣永靖鄉一名42歲施女與在網路上認識的男子「KELVIN YEN」交往,並將金融卡交給對方使用,被詐騙集團用來當作行騙另一名謝姓被害人的帳戶,共騙得美金7200元跟新台幣近70萬元。警方查出謝姓被害人匯款的帳戶是施姓女子所有,因此依詐欺罪嫌移請彰化地檢署偵辦。
▲施女堅信在網路認識的KELVIN是愛她的,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施女在108年7月接到警方通知已經淪為詐騙集團人頭帳戶,還透過臉書詢問KELVIN,沒想到KELVIN說:「親愛的,我告訴過你,帳號沒問題」,施女因此一度想要尋短,並對KELVIN說「做鬼也不會放過你」。彰化地檢署偵查後,認為施女是遇到網路感情詐騙,並無幫助詐欺的犯意,做出不起訴處分。
檢察官偵辦期間,施女堅決否認有幫助詐欺的意圖,並提出臉書與KELVIN的對話,指出當初是自稱在英國經商的KELVIN對其展開追求,因為經商需要,請施女代為協助申請台灣的金融卡帳戶,並借給KELVIN當作收取工程款使用。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網站)
檢察官認為詐騙集團以花言巧語等方式,詐騙無知、無防備、感情空虛的民眾,進而騙取可規避檢警查緝的電話號碼、帳戶等。而施女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被騙,為愛沖昏頭,為幫助愛人,才會將金融卡寄到KELVIN指定的馬來西亞地址給對方使用,應該沒有幫助詐欺的犯意,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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