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胎記很熟!人夫「主觀視角」自拍偷情片 老婆一眼認出

婚外情,外遇,通姦,小三。(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李男用主觀視角拍下和小三王女的偷情性愛影片,被妻子發現拿來當通姦證據。(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李姓人夫每年跟妻子參加進香團到大陸、日本等地,沒想到李男竟背著妻子,偷偷和同團認識的王姓女子交往上床,還用「主觀視角」自拍2段偷情性愛片,李妻看到影片怒告通姦,檢察官原以僅王女入鏡,無法確認男主角身分,處分不起訴,經高檢署再議發回,台北地檢署根據男主角身上特殊胎記跟李男相符,7日起訴2人涉嫌妨害家庭。

據了解,本案當事人都年約30多歲,因為有共同的信仰,因而從2014年起,幾乎每年都跟著同一個進香團,到大陸各地寺廟參拜,每次李男都和妻子同房,而王女則是同團香客,彼此都認識。

2018年初,李妻懷疑老公有問題,隔幾天以探班名義到李男公司,剛好李男電腦開著,李妻就握著滑鼠瀏覽電腦,因為好奇點開影片檔,赫然發現2段老公和王女在不同時間做愛時的自拍影片,且都是男主角拿著手機,用主觀視角拍攝,雖然沒有拍到男主角自己,但李妻一眼就認出男子手臂上有個明顯的特殊胎記,跟老公一模一樣,只是李男堅決否認,李妻因此提告。

王女到案坦承自己是影片女主角,而她也確實和李男交往,但沒有發生過性關係,這2段影片是因李男原稱已離婚才跟她交往,結果事實上仍是有婦之夫,她一氣之下,把自己和別的男人做愛畫面寄給李男,目的是要氣李男。

檢察官調查發現,原來李男和王女除了因進香團同行外,也曾在2017年私下約去日本沖繩玩樂,即使在那裏發生性行為,也因《刑法》規定,在境外觸犯刑責1年以下的通姦與相姦罪,不罰,且無從證明李男是影片男主角,因此以證據不足,處分不起訴。

但李妻提請再議後,高檢署指出,2段影片的存檔修改時間是在2016年間,肯定不是2人在日本發生性行為時拍攝,雖然進香團行程莊嚴,且夫妻同房,偷情機會不大,但即使李男和王女是在大陸進香時上床,也屬我國《刑法》管轄,尤其李男手臂上胎記明顯,足以用來辨識身分,認為全案仍須再次調查,台北地檢署第2度偵辦後,起訴李男和王女涉嫌通姦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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