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少女在家練琴,竟遭母親同居男友伸狼爪。(圖/翻攝pixabay)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媽媽同居人竟是狼!喜愛彈鋼琴、吹長笛的小婷(化名)常在家練習,其母親同居男友阿傑(化名)竟利用陪她練習之際,多次猥褻得逞。甚至趁小婷在客廳沙發看書時,性侵得逞。阿傑在一審遭判8年6月,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他上訴無理由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阿傑與少女小婷母親交往,3人同住,2017年間,阿傑利用小婷在家裡練習彈鋼琴或吹長笛,假借陪伴,實則趁機摸她胸部、臀部、親吻或隔褲摸下體多次得逞。同年年底,小婷在客廳沙發上看書,阿傑趁著家裡沒有其他人,竟違反意願脫小婷褲子性侵得逞。
小婷向法官說,她每次都有喊不要,並扭動掙扎,對方有時會停止,有時會繼續;阿傑則坦認知道小婷年紀小,而被害人已表達反對,他卻仍猥褻及性侵。
二審法官認為,小婷遭性侵後,出現明顯的急性壓力症候群,包括無助、不知所措、不安、驚嚇等負向情緒反應,更出現瞬間創傷記憶重現狀況。阿傑是少女媽媽的同居男友,竟為逞一己性慾,無視被害人年幼,以及身體、心理、人格的正常發展,罔顧人倫,做出不該做的事,致被害少女罹患急性壓力症候群,嚴重戕害被害少女身心。
法官審酌,阿傑犯罪情節難認輕微,客觀上尚無從認定足以引起一般同情,無值得憫恕之處,無法給予減刑,一審判決他8年6月於法有據,維持原判並駁回他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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