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尼籍25歲女艾莎(Siti Aisyah)被指控暗殺金正男,於今(11)日出庭馬來西亞高等法院。(圖/路透社,下同。)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北韓領導人金正恩同父異母的哥哥金正男(Kim Jong-nam)於2017年2月13日時,遭到印尼籍25歲女艾莎(Siti Aisyah)和越南籍29歲女段氏香(Doan Thi Huong)2人,以VX神經毒素刺殺身亡,死狀悽慘。值得一提的是,馬來西亞高等法院今(11)日上午決定撤銷對艾莎的指控,當庭釋放。
根據英國《衛報》報導,2017年2月,艾紗和段氏香於金正男在吉隆坡國際機場(Kuala Lumpur International Airport)等待返回澳門的班機時,被指控在他臉上塗抹VX神經毒素,導致後者在20分鐘內死亡。然而,2人被逮捕後表示,當時北韓特工聲稱正在拍日本喜劇節目,因此她們才會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在金正男臉上塗抹「乳液」。
在法官艾茲敏(Azmin Ariffin)在周一上午宣布「席蒂艾沙已獲放」,並以「釋放但非無罪釋放」(即「無事省釋」)(Discharge Not Amounting to an Acquittal)作為判決後,艾紗隨即和身旁段氏香的相擁而泣,並微笑走出莎阿南高等法院(Shah Alam High Court)。值得一提的是,檢方在撤銷對艾沙的指控後,並沒有提供任何理由,只說她可以「自由地在這個國家中行動」。
▼ 馬國高等法院撤銷艾莎暗殺金正男的指控。
印尼駐馬來西亞大使(Rusdi Kirana)表示,他們會立刻盡快把艾沙送回國。艾莎的律師(Gooi Soon Seng)則認為,「我們相信她只是一個代罪羔羊,我仍相信這件事與北韓有關」。據悉,目前只有艾莎被釋放,段氏香將在今日稍後出庭作證。
據悉,馬國檢方在2018年6月時指出,2名女嫌是為了這場刺殺案被訓練出的要員,因為她們知道臉部和雙眼最容易吸收有毒物質,也知道為了不讓自己中毒,必須在事發後15分鐘內將手上的液體洗掉。此外,根據當時的監視器影像,她們犯案時完全沒有露出笑容,和「以為自己是在錄製惡搞節目」的說法不符,身上也被驗出VX神經毒劑成份。
馬國法院於同年8月16日作出判決,如果2女確定有罪,被告方沒有提出新證據,艾莎及段氏香的謀殺罪名會成立,即得面臨唯一刑罰「絞刑」。
▼ 艾莎和段氏香(Doan Thi Huong)於2017年10月2日出庭,並拒絕認罪。(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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