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舉報人黃姓駕駛進行酒測。(圖/江蘇新聞)
記者吳易達/綜合報導
江蘇省張家港市近日有兩輛轎車發生了擦撞事故,民警到場後,陶姓駕駛馬上向警方舉報,對方身上有酒味!經酒精呼吸測試,被舉報的另位黃姓駕駛確實涉嫌酒駕。隨後警方發現舉報人的狀態也有點不對勁,便詢問,「你也喝酒了,是不是?」現場氣氛頓時凝結。
▲舉報駕駛被反問,「你喝酒了,是不是?」。(圖/江蘇新聞)
據《江蘇新聞》報導,舉報人陶姓駕駛連連否認自己喝酒,但警方堅持要該名駕駛進行酒測,一次、兩次、三次折騰了好久都沒有檢測成功,到了第14次時,結果出來了,酒精含量124mg/100ml,同樣也是酒駕!
據報導,原來,當天中午陶姓駕駛吃飯時喝了酒,想說休息了一個下午,身上的酒味散盡不會被人發現,便開車上了路。最終,兩人都因涉嫌危險駕駛罪,面臨刑拘、駕照吊銷、5年內不得重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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