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不該還有保險理賠,保險局下令停售「酒償險」。(示意圖/記者陳玉翻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酒駕竟還有保險可賠!目前市面上部分保險公司仍有銷售「酒償險」,讓駕駛人若因酒駕肇事要賠償,超過法律責任的費用保險公司理賠。金管會保險局指出,從7月1日起各家產險公司的「酒償險」都要停售。
立委施義芳日前在立法院財委會上指出,目前市面上還有保險公司在販售第三人責任險可以讓保戶附加「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其保障範圍是駕駛人因酒後駕車造成交通事故,導致車外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失時,在法律的賠償責任內,且超過強制險及第三人責任險的部分,保險公司給付相關的費用。
「酒駕附加條款」也是市場上常說的「酒償險」。但不是只要有投保,酒駕就可以理賠,有限制若吐氣酒精濃度25mg/L或血液酒精濃度50mg/dL內,才可以理賠,若酒駕者超出上述濃度,就屬於公共危險罪,就算有酒償險也不會理賠。另外,「酒償險」是針對肇事造成「第三人」傷害理賠給第三方,不理賠酒駕者自己本身。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日前表示,當初是基於受害者能獲取完整賠償的立場推出的保單,但從保險原理來看,好像是鼓勵酒駕者,1個月內會研議把此附加條款拿掉。
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這是很早之前推出的附加險,當時是基於保護受害人的角度推出,希望讓酒駕被害人可以獲得多一點保障,但基於現在社會氛圍對酒駕是「零容忍」,8日已經和產險公會討論後達成共識,將於今年7月1日起全面停售「酒償險」。
施瓊華說明,雖然是7月起停售,但為避免保戶收到續保通知後,卻發現產品停售,產險公司5月發出的續保通知,就不會再有酒償險的選項,產險公會和各產險公司將向金管會提出產品停售備查。
據保發中心統計,去年投保「酒償險」的車輛僅有55.5萬輛,理賠件數42件,理賠總金額167萬元,賠款率比只剩1%多,比2013年109萬輛大幅縮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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