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黨團記者會提出政治性協商需納入公投。(圖/翻攝自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臉書)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時代力量12日召開記者會,主張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與《公民投票法》修法,明定兩岸政治協商需經「雙公投」程序,並經立法院雙重把關,促行政院、陸委會提出相關草案。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集人徐永明說,呼應總統蔡英文關於一國兩制的台灣方案提出七大綱領,就法制面應盡快補強台灣的民主防衛機制。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同時提出的兩部法案,包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列第5-3條,《公投法》增列第16條-1。
他表示,目的就是期望完善對中政治協商的監督機制,且相關的把關機制可以在立法院審議通過,也「期待行政院、陸委會動起來」。
徐永明解釋,此次的修正草案內容提到,若是影響我國主權或國際地位的協商,在進行前,需經立法院三分之二的委員出席,出席的三分之二同意,並經公投通過,才能與中國協商。而協商完成後,也需要經立法院四分之三委員出席,出席的四分之三同意後,同樣要經過公民投票,而上述的同意票數都需要超過投票權人數的半數,才能通過。
另外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也指出,中國統戰手段從過去「以經促統」演變成今日各式靈活手段,用民間管道內部滲透、假錯資訊、將台灣人視作中國公民的法律手段...等各式威脅。
為了抵抗中國大陸近逼,時代力量也提出五大面向,包括退將、退休公職赴中參與慶典、與中國政治協商、中資違法投資、領用中國居住及洩密中國加重罰則等,時代力量也呼籲立法院內各政黨能夠一起支持,讓兩岸政治協商法制化,提案能逕付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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