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12日首度開庭審理男子郭俊邑酒駕殺人案,郭因在台北市以時速100公里狂飆闖紅燈,連續撞倒3名機車騎士,其中陳姓女騎士傷重死亡,被檢察官依殺人罪起訴,他出庭說當時沒感受到自己車速這麼快,以為路上沒人才闖紅燈,現在很後悔,籌錢賠償;被害人則痛斥,郭根本是為了躲警察才加速狂飆,拒絕跟郭和解。
▲酒駕男郭俊邑被控殺人案開庭,離開時和母親一路低頭不說話。(圖/記者劉昌松攝)
▲郭俊邑酒駕肇事現場可看出當時車速極快,撞擊猛烈。(圖/記者趙永博攝,下同)
2018年8月23日凌晨,郭俊邑(23歲)在台北市文山區的好樂迪KTV和朋友喝酒唱歌,席間喝了2、3罐啤酒,1/3瓶的威士忌後,清晨5點31分開車回家,在羅斯福路以100公里高速衝了近3公里,過程中郭的車子也曾失控打滑,但他完全沒煞車。
2分鐘後,郭右轉進入基隆路沒多久,連續撞倒前方3輛機車,造成1死2傷,郭車以順時針方向旋轉撞向路旁房子才停住,酒測值高達1.29毫克,檢察官痛罵郭「油門從來沒有鬆過」,「與恐攻沒什麼兩樣」,有不確定殺人故意,起訴殺人罪。
他12日在母親陪同下出庭時,否認故意殺人,稱希望籌錢跟被害人和解,他辯稱「不知道自己喝得那麼醉,當下覺得自己可以控制住車輛,沒感受到自己車速有那麼快,而且當時路上沒什麼人,所以才會闖紅燈,當時恍神,沒注意前面有車,撞到第一台後,回過神想煞車,但已來不及了。現在覺得後悔。」
但遭撞死的陳姓女子妹妹透過律師表示,根據郭男自己車上的行車記錄器很清楚,郭一開始有在等紅燈,因為前方有警方巡邏車要進行攔查,才開始加速狂飆,如今郭仍沒有說出實話,毫無悔意,沒有真相就沒有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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