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都點名「孫政才」 落馬高官連續5年被寫入報告

▲孫政才受賄案開庭 低頭認罪:我嚴重違紀違法,是咎由自取。(圖/翻攝天津市人民法院)

▲孫政才在法庭上認罪。(圖/天津市人民法院)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大陸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的第三次全體會議12日上午登場,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分別做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查院的工作報告。值得注意的是,周強及張軍都在報告中對落馬的「孫政才」點名,這也是兩高報告連續5年點名落馬高官。

周強在談到2018年工作「依法懲罰犯罪」時表示,嚴懲貪污賄賂等腐敗犯罪。依法審理孫政才等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彰顯黨中央鞏固發展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的堅強決心。

張軍則是在回顧2018年工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時提到,依法對孫政才、王三運等32名原省部級以上人員提起公訴。積極參與許超凡、蔣雷等「百名紅通人員」追逃,會同有關部門發佈公告,敦促外逃人員投案自首。

這也是「兩高報告」連續5年點名落馬高官,據《新京報》報導,去年的兩高報告中,周永康、薄熙來、郭伯雄、令計劃、蘇榮以及孫政才6名國級老虎,和白恩培、任潤厚、奚曉明3名部級老虎被點名。

孫政才曾任中共重慶市委書記,2017年7月被調離職位,接受中紀委的紀律審查,並被指涉嚴重違紀,隨後被立案審查,雙開(開除黨籍、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018年2月,孫政才涉嫌受賄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經依法指定管轄,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

2018年4月12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孫政才受賄一案。

2018年5月8日,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孫政才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孫政才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孫政才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

孫政才在宣判後當庭表示,自己真誠地認罪、悔罪,接受法院的判決,不上訴,將認真接受改造。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圖/翻攝新京報)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圖/翻攝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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