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男與沈女相約飲酒,竟在對方酒裡下藥後,洗劫對方財物。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地方中心/台南報導
一名邱姓男子透過網路認識沈姓女網友,2018年10月間2人相約KTV飲酒歡唱,結束後續攤到汽車旅館飲酒。不料邱男竟趁著沈女去廁所時,在杯中放入FM2,待她喝下後陷入昏睡,便洗劫身上財物及鑰匙,臨走前還脫光其衣物拍攝裸照,甚至還循著身分證上地址侵入對方家中拿走現金10萬及金飾等。沈女清醒後驚覺有異立刻報警,台南地院依強盜、竊錄身體隱私及侵入住宅等罪,判處邱男8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邱男與沈女透過網路認識,2018年10月5日晚間邱男到台南遊玩,與沈女相約KTV飲酒歡唱,結束後邱男以因外人須找地方住宿為由,再邀對方到他住處飲酒,沈女不疑有他,便答應一同前往。
2人在汽車旅館內飲酒聊天,不料邱男竟趁著沈女去上廁所時,將事先準備的FM2摻入對方的啤酒內,待沈女喝下後陷入昏睡,便拿走對方身上現金1萬2千元、身分證、提款卡、手機及一只金手鐲。邱男拿了對方財物後竟還食髓知味,臨走前還將沈女衣物脫光並拍攝裸照,最後循著身分證上的地址到對方住家拿走9萬多元現金、美金150元及金項鍊、金手鍊及金戒指等物。
沈女清醒後發現全身赤裸,且財物被洗劫一空,嚇得立刻報警處理。警方採集沈女檢體及現場遺留的紙杯後送驗,均驗出毒品成分,警方隨後也持拘票,循線將邱男拘提到案。
台南地院調查,意外發現受害人不只沈女一人,在2018年7月時,邱男曾潛入一名張姓女子家竊走對方的瑪瑙手鍊一條及信用卡,隨後到2間銀樓盜刷,共買了13萬4千元的金項鍊及金手鍊。
邱男到案後坦承犯案,經檢方提起公訴後,合議庭認定邱男犯竊盜、偽造文書、詐欺取財未遂、強盜、竊錄身體隱私部位及侵入住宅等罪,判處8年有期徒刑,並沒收所有不法所得。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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