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吳姓男子經營色情按摩,員警喬裝男客上門,當場查獲按摩女從事色情按摩,但因證據不足,地檢署偵結不起訴。(圖/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吳姓男子經營色情按摩屢遭檢舉,去年10月間,中壢警分局員警喬裝男客,吳姓男子帶往包廂交由何姓女子按摩,半小時後,何女突然舔員警乳頭還撫摩生殖器,員警立即表明身分,將吳男與何女帶回偵辦;桃園地檢署以員警雖錄音蒐證「你摸我小雞雞好舒服」等證據,但查無何女任何有關色情交易對話,難以確認吳男有媒介行為,最後以證據不足偵結不起訴。
檢舉調查,54歲的吳姓男子在中壢區經營生活館,卻暗中以色情按摩牟利,聘僱按摩小姐為男客做俗稱「打手槍」的半套色求性交易,以每60分鐘收費1000元,吳男抽取400元,按摩小姐則收取600元,檢警接獲線報決定前往查緝。
中壢警分局廖姓員警喬裝男客,去年10月31日下午4時許,廖員登門由吳男帶往包廂內消費,何姓女子按摩約半小時後突然低頭親吻與舔乳頭,還脫下廖穿的紙內褲,伸手撫摸廖員生殖器,廖員說,「你摸我小雞雞好舒服」等語暗中錄音蒐證,何女繼續撫摸廖員生殖器,廖員見時機成熟立即表明身分,將吳男等人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
檢警偵訊時,吳男辯稱,自己是領時薪負責打雜與接待客人,有人上門就安排小姐服務,他上班才2週,根本不知道按摩女子從事性交易;何女也否認有舔員警乳頭、撫摸生殖器,只替客人按摩,沒有色情按摩情事。
檢方查出,吳男僅安排按摩小姐服務廖員,沒有明示或暗示廖員提供性交易,現場錄音中,廖員雖有說「你摸我小雞雞好舒服」,但何女卻沒有相關對話錄音,警方也未查到保險套或其他具體事證等,最後以吳男罪嫌不足,偵結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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