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圖/記者曾俊豪攝)
記者曾俊豪/北京報導
大陸最高法院昨(12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提交工作報告,披露一系列「司法大數據」。以「危險駕駛犯罪」為例,高發時段集中在晚上8時至9時,將近22.3%的酒駕司機,其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00mg/100ml,依據大陸法律規定,駕駛員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mg/100ml以上就屬於酒駕。
新華社旗下微信公眾號《新華視點》整理此工作報告內容,文章指出,這些數據源於人民法院大數據管理和服務平台,統計區間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涉及危險駕駛、離婚糾紛、司乘衝突等內容。
針對「危險駕駛犯罪」,大陸刑法規定,除醉酒駕駛機動車外,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從事校車業務和客運嚴重超載或嚴重超速,違反規定運輸危化品危害公共安全等情形,都屬於危險駕駛罪範疇,而「危險駕駛罪案件中,醉駕(酒駕)佔絕大多數」。
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徵夫表示,醉駕(酒駕)多數集中在晚餐後,危險駕駛犯罪發生在公共環境下,極易造成群死群傷,應進一步嚴格執法,形成強大法律震懾,減少案件發生量。
報告中也揭露一些另類數據,像是婚姻糾紛,據已審結的一審離婚糾紛案件顯示,「婚後3年至7年為婚姻危機的高發期」。
此外,隨著電子商務高速發展,涉及網購的投訴和糾紛也大量出現,網路購物糾紛,多因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產品質量不合格,三者均佔糾紛總量25%左右,合約是否成立、標籤不規範、優惠券使用限制等,則是發生爭議的其他原因。
其他還有未成年人犯罪,近十年來整體呈現下降趨勢,從2008年的接近9萬人,下降到2018年的3萬多人;公車司機與乘客衝突的刑事案件中,超半數案件有乘客攻擊司機行為,其中近三成出現乘客搶奪車輛操縱裝置的情況,全部案件中超九成判處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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