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車不滿交通部預告修正Uber條款,要求撤回修法,否則清明節前將上街抗爭。(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交通部上月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Uber條款),內容限制與資訊平台合作的租賃業不得巡迴攬客、計費必須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等規定,引發租賃車業不滿。對此,公路總局14日將邀集租賃車業者開會,業者主張要交通部撤回修法,若開會後得不到善意回應,清明節前或後將號召上千輛租賃車及司機上街抗爭,捍衛租賃車業權益。
針對交通部預告修正Uber條款,公路總局14日將邀集租賃車業開會溝通,租賃車業也找來六都理事長及省聯合會,總共13人一起跟公路總局開會。中華民國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林建良指出,租賃車業都是依照相關法規合法經營,政府現在應該做的是鬆綁法規、活絡產業,不該是去設法,讓原本合法經營的業者變違法,因此租賃車業會主張「要求交通部撤回運管規則103條之1修法」。
▲租賃車業不滿交部預告修正Uber條款,要求交通部撤回修法,讓租賃車跟計程車可以做良性競爭。(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林建良說,目前全台租賃車共有17萬輛,公司有1300多家,經營的態樣分成長租、短租、代僱駕駛等,如果交通部執意修法,影響到的並非只是跟資訊平台合作的租賃車,因為無法經營的租賃車勢必會改變營業態樣,進而影響到整個租賃車產業,因此絕對會反對到底。
租賃車業呼籲,交通部應該讓租賃車跟計程車業站在同等地位做良性競爭,這樣才可造福社會大眾,達成消費者、租賃車、計程車、政府四贏的結果,提升對於乘客的服務品質。
林建良強調,會議中將要求交通部在期限內給出明確的答案,若仍無獲得具體回應,在清明節前或後,一定會號召上千輛租賃車及駕駛上街頭抗爭,捍衛租賃車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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