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今年將通過《外商投資法》。(圖/記者曾俊豪攝)
記者曾俊豪/北京報導
大陸新推行的《外商投資法》預計在今年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表決通過,針對台灣、香港和澳門是否適用,大陸海協會會長張志軍今(13日)指出,從憲法層面看,台港澳都是中國的一部分,由於是「單獨關稅區」,屬於「特殊的國內投資」也就是「特殊內資」,但無論如何「外資法都不影響台港澳對大陸投資」。
根據《新華社》報導,《外商投資法》將取代過去的「外資三法」,並擁有5大特點,分別為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堅持內外資一致、保護知識產權、建立健全外商投資服務體系、建立外商投資信息報告制度。
張志軍指出,外商法的推出體現大陸進一步擴大開放的決心,而對於港澳台適用問題,「審議過程中的確有代表提出過意見」。
▲大陸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委員、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張志軍。(圖/記者曾俊豪攝)
他表示,從憲法上看,台灣和港澳都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港澳台又屬於單獨關稅區,來自港澳台投資不是外國投資,這部分非常明確;不同於外國投資,也不同於境內投資,屬於一種「特殊的國內投資」也就是「特殊內資」。
針對外界疑慮,張志軍分析,制定外商投資法不會改變國家對港澳投資法律適用安排,也不會限制港澳台對大陸投資;對台資來講,台胞到大陸投資適用《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
張志軍提到,若法律通過,相關部門會盡快制定實施細則,此細則可對港澳台地區投資做出安排,總體來講不會影響港澳台對大陸投資,因為「大陸投資環境會越來越開放,希望港澳台投資者和企業放心,我們繼續歡迎鼓勵保護台灣民眾到大陸投資,分享發展機遇」。
▲「外商投資法草案」圖解。(圖/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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