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桃園曾姓男子偷吃簡姓女子,妻子懷疑兩人關係不單純,於是在車上放置錄音筆,沒想到竟然真的錄到曖昧對話,包含「全部洩洪」、「抱你睡一下」等,雙方甚至以老公、老婆互相稱呼,氣得一狀告上法院。雖然刑事部分的通姦罪檢方不起訴,但民事部分,桃園地院法官則判簡女應賠償曾妻30萬元。
▲簡女否認與曾男交往,兩人卻被錄到車上的曖昧對話。(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曾妻指控,丈夫與簡女在對話中互稱老公、老婆,2018年3月間多次約會、出遊、親吻甚至發生性關係,顯然已經破壞婚姻共同生活的幸福程度,同時侵害到她的配偶權,於是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
被指控為小三的簡女出示2018年3月5日的臉書打卡紀錄,反駁自己並沒有跟曾男友共同出遊的紀錄,一張照片也只有12人按讚,並沒有侵害到曾妻的配偶權,況且說他們有過性關係,卻又沒有直接的證據,刑事部分也獲不起訴,「我跟他在照片中只是單純勾手,哪裡有踰矩的行為,怎麼能相信單方面的指控。」
▲曾男與簡女聊天會以老公、老婆互稱。
不過,桃園地院法官調閱曾妻提供的錄音檔譯文,發現曾、簡兩人在車上聊天的內容十分曖昧,包含「老婆,我遇到妳的時候,好像妳都綠燈,沒有紅燈,直接就開進去」、「早上給老公好舒服」、「全部洩洪」、「有時候比夫妻還要夫妻」、「親一下好不好」、「手這麼冷還摸我的臉」等等,關係親密就像是情侶一樣,顯然雙方已經超越一般普通朋友的交往範疇。
法官表示,雖然曾妻並沒有直接的通姦證據,但上述對話明顯超越一般有配偶者與其他異性的往來程度,確實足以讓妻子感到不安與懷疑,同時侵害到配偶身分的法益,且情節重大,衡量雙方經濟能力及受侵害的程度,最後裁定簡女須賠償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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