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13日下午出席離島區會議。(圖/翻攝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下同)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13)日下午出席離島區會議。在會議結束後,他針對爭議不斷的「修訂《逃犯條例》」做出回應,在諮詢的這段期間內,收到了大約4500個意見,「這些意見當中約有3000個支持修訂條例、1400個則持反對看法」。
統整所蒐集到的4000多個意見,香港保安局指出,支持的理由包括「修定條例是公義做法」、「不希望香港淪為逃犯躲避法律責任的地方」、「確保人民不受逃犯帶來的安全威脅」、「台灣殺人案必須先處理」等等;而反對意見則大多是表達對大陸司法制度的看法,以及害怕當局會以政治為由移交逃犯。
在這些反對意見中,針對有商界擔憂,在營商中會不自覺地免除一些經濟犯罪,李家超對此強調,「一定是要有相同犯罪的原則,一定要有犯罪意圖,不會因為錯漏而變成犯法,而要去移交逃犯。」
▲對於修訂《逃犯條例》的爭議,李家超表示「會重視正反雙方意見」。(圖/翻攝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據悉,香港保安局2月12日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出「引渡中國條例」,包括《逃犯條例》與《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修法,並獲立法會親中共議員的全力支持,引起兩岸三地關注。至於為何不優先處理台港間的引渡條例,李家超則說,台灣殺人案暴露本港得制度有缺陷,須確保未來可處理來自另外一個司法管轄區的逃犯。
台灣殺人案已經發生,李家超舉例,假如牽涉到侵犯、殺人、械劫案等等這些情況,倘在3個月後又再次發生,當局都必須要面對,「身為保安局局長,必須接受這個我處理不了這種嚴重罪行的事實。」他也提到,「政治不應超越於公義之上,本港會和台灣商議,努力達致成事」。
除此之外,李家超強調,「修訂條例是參考國際移交逃犯做法,必須在雙方都構成刑事罪行才會作出移交」,不過參考聯合國的相關移交逃犯範本,新的引渡機制不適用於政治、種族、宗教等案件,對犯人在審訊過程中較為不利。他重申,「目前雖然沒有最終決定,但還是會重視正反雙方意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