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1月15日晚間驚傳1歲女嬰遭虐致死,年僅17歲的薛姓小媽媽與堂姊、堂姊夫及李姓友人涉案,同月17日薛女被警方依殺人等罪嫌移送少年法庭,而其堂姊則被裁定收押,台南地檢署14日認定涉案人等惡性深重,將對薛女、堂姊及堂姊夫求處無期徒刑。
▲台南小媽媽虐死女兒童案,檢方將求處無期徒刑。(圖/記者洪正達翻攝)
檢方調查,女童未滿1歲半,與母親及其堂姊、堂姊夫同住,而因不能以言語表達,平時僅能靠哭鬧反應其所求,但也因此讓母親等人失去耐性,開始動手毆打她,甚至還用阻止其夜間入睡,並停止夜間餵食等方式對女童施虐。
然而,1月15日下午薛女發現女兒體溫下降、眼睛翻吊,且生命跡象微弱,才趕緊將她送醫,但經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而醫方發現女童身上多處傷口,懷疑是家暴案件,便立即通報警方,才讓4人惡行曝光。
檢方表示,薛女、堂姊夫婦及李姓友人事後坦承毆打女童,但矢口否認殺人故意。檢方事後勘驗涉案3人與薛女供述及證詞、女童病歷、解剖鑑定報告及相關事證,發現女童長期遭受凌虐,身體多處大面積新舊傷痕與瘀血,甚至還有腦部出血,認定3人有殺人故意。
此外,檢方表示,兒童的身心尚未成熟,因此特別需要被保護與照顧,且應當在幸福、關愛的家庭環境中成長,但薛女等3人卻未善盡同居家庭成員的責任,反而長期施暴,甚至將女童凌虐致死,惡性深重,請求法院從重量處無期徒刑。同時,3嫌及薛女今天移審,檢方建議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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