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在漢堡店見到一名正妹,竟尾隨對方回家,更在樓梯間猥褻得逞。(圖/CFP)
突發中心/綜合報導
26歲歐陽姓男子2017年在新北市新店區見到一名正妹,竟尾隨對方回家,並樓梯間伸出魔爪對她強行環抱、摸臀,更親吻對方的臉頰及嘴唇,得逞後隨即逃離。他到案後還否認犯行,直到高等法院審理時才改口,14日被依強制猥褻罪判4年6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歐陽男2017年4月10日凌晨2時許,在新北市新店區一處摩斯漢堡,見到一名女子的美貌後驚為天人,於是尾隨對方返家,趁著正妹還沒將一樓大門鎖上時闖入,不顧對方反對,強吻正妹的嘴唇、臉頰,而後又撫摸她的屁股,直到聽見門外有聲響才逃離現場。
受害正妹在驚慌之餘,趕緊向警方報案,警方用棉棒在她的臉上採集證據,並提供多張照片供她指認,她一眼就認出對她上下其手的歐陽男,但對方強調自己是清白的,堅不坦承。
▲男子不顧女方反對,強吻對方,還露出「愉悅的笑」。(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歐陽男到案還辯稱,只是「想要認識對方、看她長什麼樣子」,在漢堡店時只是遠遠看,才會尾隨對方回家。而對方在樓梯間收信時,因看見自己嚇得飲料都打翻了,為了避免誤會就離開現場了,和正妹完全沒有接觸,更大言不慚地反問,「如果受害人確實有掙扎,為何沒有受傷」。但檢警不採信他的說詞,採集口水比對後發現,兩者DNA吻合,歐陽男確實涉案。
受害正妹向警方表示,事發當時她拚命掙扎,但歐陽男仍不斷貼近,她餘光更瞥見歐陽男直視自己,並露出「很愉悅的笑容」。事後她餘悸猶存,因歐陽男知道自己住處所在地, 所以她不敢一個人走,需要去看身心科,天一黑還會把自己反鎖家中,非常擔憂自己的安危。
新北地方法院認為,歐陽男犯行明確,且案發前曾以相同手法,分別尾隨另外2名年輕女子,都遭到台北地檢署起訴,仍在審理中,卻不知悔改,於是重判他5年徒刑。
歐陽男在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時才改口坦承犯行,並向被害人道歉,欲以20萬元和解,但遭拒絕;合議庭考量他有和解誠意,且曾到醫院接受矯正治療,因此改判4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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