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男被發現小三傳LINE抱怨妹妹痛。(示意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1名已婚陳姓男子被老婆發現,LINE裡面有女人傳訊抱怨泌尿道感染「妹妹痛」,還責怪陳男和老婆做愛之後傳染給她,陳男一開始坦承小三做了愛,之後又大翻供,和小三都否認通姦,士林地檢署認為,雖然訊息充滿性相關字眼,但若用指交、口交也可能造成感染,無法證明2人構成須「性器接合」的通姦罪,2度處分不起訴。
陳妻提告指控,她是在2017年7月間,無意間從老公的手機LINE對話紀錄中,發現老公和小三的曖昧對話,裡面充滿了「做愛」、「愛愛」、「做過」等明顯的性行為字眼,經質問下,老公坦承在同年3月、6月間,分別去汽車旅館開房間上床。
▲檢察官認為用口交或指交都可能接觸到下體,不能因為生殖器感染就說一定有通姦。(圖為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但是陳男和被控的小三到了地檢署,全盤否認發生過性行為,堅稱LINE上只是聊心事、開玩笑的朋友對話,檢察官指出,《刑法》通姦、相姦罪的定義嚴格限於「與異性為性器接合」,與一般說的「做愛」可能包含的口交、肛交不同,而2人對話內容,也沒有提到任何具體的性行為姿勢或動作,無法證明陳男和小三「性器接合」,頂多是2人關係已逾越一般正常異性朋友交往程度,屬於民事侵權問題,第1次在刑事部分處分不起訴。
陳妻憤而聲請再議,認為小三曾在某次去了汽車旅館後,LINE陳男抱怨「妹妹痛」、「你們做愛之後傳染給我」,足以證明2人曾有性器接合導致小三下體感染,但高檢署將全案發回後,士林地檢署仍認為,口交、肛交的接觸,都可能導致小三泌尿道感染,因此以積極事證不足為由,再次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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