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比照《外商投資法》 李克強:有利於吸引投資

記者丘秝榕、曾俊豪/北京-台北聯合報導

備受外界矚目的《外商投資法》在人大閉幕會表決通過,預計將於2020年1月1日起上線實施,但內容並沒有涉及到港澳台的投資。對此,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表示,「港澳到內地的投資占我們利用境外投資的70%,能不重視嗎?」且「港澳台投資是可以參照、或者比照適用剛剛通過的外商投資法」,不僅不會影響,還有利於吸引港澳台的投資來大陸。

▲▼李克強。(圖/翻攝自央視)

▲李克強。(圖/翻攝自央視)

大陸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午9時舉行閉幕會,表決各項決議草案、法律草案和決定草案。會後的記者會上,有記者提問,「外商投資法當中並沒有涉及到港澳台的投資,我想這會讓港澳台各界有些不太理解。另外,我也仔細聽了您剛剛關於對外開放的表述,其中也沒有談到港澳台,這會不會表明中央政府對待港澳台的投資政策上面會有一些調整呢?」

對此,李克強指出,「香港和澳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我們歷來高度重視港澳台的投資,港澳到內地的投資占我們利用境外投資的70%,能不重視嗎?我們會進一步發揮港澳作為單獨關稅區和自由港的作用。我剛才對台灣記者也說了,我們會為台胞來大陸投資興業創造優惠的條件」。

李克強說,「港澳台投資是可以參照、或者比照適用剛剛通過的外商投資法,而且我們長期以來行之有效的一些制度安排和實際做法還要繼續沿用,不僅不會影響,而且會有利於吸引港澳台的投資。國務院在製定有關法規或者有關政策性文件的過程中,會認真聽取港澳台同胞的意見,切實保護好他們的合法權益,也歡迎有更多的港澳台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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