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彭姓男子以籌辦婚禮名義向林姓女子借款七十餘萬元,喜帖與喜宴訂好了卻搞失蹤,林女查出彭男四處詐騙要求返還借款,婚約也解除了。(圖/示意圖/志達影像)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彭姓男子以籌辦婚禮、開辦土地代書事務所等名義,向交往2年多的林姓女子借錢70餘萬元,林女開心訂好喜帖與喜宴卻發現彭男人間消失,四處查訪才知彭男到處借錢與詐騙,盛怒下解除婚約並向法院訴請彭男應返還70餘萬元借款;彭男否認詐財指控林女悔婚,主張免還款;桃園地院根據林女列出清單,認定彭男是借款,判決彭男需歸還林女40餘萬元。
地院調查,彭男與林女2年前相戀,很快論及婚嫁,彭男以要開土地開發事務所、購買辦公室文具、償還友人欠款、購買結婚家具等名目向林女陸續借了70餘萬元,林女喜宴與喜帖都訂好後,卻發現彭男無法聯絡搞失蹤,親友都頻頻詢問原委。
林女經查訪後才知彭男到處借錢與編制名目詐騙,一名吳姓友人也說彭男曾向他借錢說要開土地開發事務所但最後卻黃牛,林女一氣之下解除婚約也向法院訴請彭男應返還70餘萬元借款。
法院傳訊彭男到庭說明,彭男辯稱2人是男女朋友關係,交往後很快論及婚嫁,他向林女借錢都用在婚禮籌備上,因林女知道他沒有收入,所以願意自掏腰包出錢籌備婚禮,但他前後也花錢買沙發、家電與家俱等,他不認為是借款,彭男還反控是林女悔婚,飯店訂金被沒收都是林女的責任,主張不用還錢。
吳姓男子出庭作證,林女說過彭男向她借錢過,但喜帖與喜宴訂好了,彭男卻搞失蹤,彭男也曾向學校老師借款近40萬元,甚至也向他借過錢,說要合夥做生意但最後也黃牛。
法官根據林女所列清單,在衡量彭男說詞後,認定彭男是向林女借款,並非籌備婚禮費用,最後判決彭男要返還40多萬元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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