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41天新規恐過關! Uber批政策髮夾彎「請不要懲罰創新的人」

▲▼小黃計程車集體到交通部陳抗,不滿Uber條款(馬賽克版)。(圖/記者黃克翔攝)

▲計程車先前集體到交通部陳抗,喊話Uber不離台,小黃不罷休。(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交通部預告修訂「Uber條款」,內容限制與資訊平台合作的租賃業不得巡迴攬客、計費必須以1小時為起租時數等規定,對此,Uber再度推新文宣,盤點交通部Uber政策髮夾彎大事紀,喊話要政府不要懲罰努力創新的人,並呼籲民眾支持撤銷第103條之1草案。

「創新的路上,還要過幾個彎?」,Uber指出,2017年2月,由於白牌車違法經營的爭議,導致Uber短暫退出台灣市場。後來,在交通部的輔導協助下,Uber得以用「資訊平台」的角色與租賃業合作。Uber表示,對此,我們相當感激,也相信政府對於創新的支持,並不斷修正平台介面、營運模式,以明確達成「納管」、「納保」、「納稅」的要求,並在同年4月,正式合法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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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圖/翻攝自Uber FB粉絲專頁)

▲Uber製表盤點交通部政策髮夾彎大事紀。(圖/翻攝自Uber FB粉絲專頁)

Uber說,遺憾的是,隨著交通部長的更迭、部分計程車業代表對政府的陳情施壓、錯誤訊息的散佈,政府竟悖離當初共識,還是轉彎了。Uber表示,作為一個讓租賃業、計程車隊可媒合、派遣車輛的科技系統,本來便不是從傳統交通法規思維中而產生的行業。即便新規強硬施行,也無法解決因網路科技進步,所造成的業態模糊、政府分業管理困難等問題。

▲▼ Uber「沒企業責任」,英國停發營業執照。(圖/路透社)

▲Uber呼籲民眾支持撤銷第103條之1草案,希望政府不要懲罰創新的人。(圖/路透社)

對於如此說變就變的施政,Uber想問:「法律保護的是全民權益,還是特定產業的利益?」再41天,恐怕台灣就容不下Uber了。Uber說,從103-1條款公告以來,網路意見已經衝破 5000 條留言,創下「公共政策參與平台」開台以來最熱議的法規預告討論。Uber也持續在各種線上、線下的管道傳達溝通、協商的誠意,盼持續參與各界對話。希望政府能夠知道,為了更好的服務、為了創新進步,Uber不會放棄。

Uber強調,沒有人應該輸,但新規過關倒數41天,呼籲民眾支持撤銷第103條之1草案,也喊話請政府不要懲罰努力創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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