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民意國民參審將融入陪審 「合審分判」新制出爐

▲國民法官,人民參與審判,參審,陪審。(圖/視覺中國CFP)

▲國民參審將融入陪審,成為合審分判的新制度。(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人民參審制將出現大改變!司法院表示,因應民意,目前推動的《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將作出調整,原本由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共同「合審合判」的草案,將融入民眾更屬意的陪審制度精神,改成「合審分判」,先由8位國民法官審訊,一致評決有罪後,再請3位職業法官進行後續判決。

參審制大轉彎的消息,《ETtoday新聞雲》先前就掌握消息,2月底時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接受訪問時指出,參審納入陪審的意見有兩種,一種是針對現有的草案,納入「陪審的元素與精神」;另一種是完全採用英美法中原汁原味的「陪審制」。兩種方式都有討論,但還沒共識,也還不知道該如何呈現。最後經討論後,改成「合審分判」的新架構。

蔡英文總統上任後召開全國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將國民參審列為司法院最重要推動草案,司法院也隨即完成《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送交各單位會銜。但人民對司法信任度持續低迷,根據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日前公布的民調,有近八成的民眾,不信任法官審理案件的公正性。再加上司法院提出的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合審合判」制度遭到支持人民團體大力反對,進度卡關,為了順應民意,並儘速讓法案過關,司法院與民團協商改為「合審分判」制度。

「合審分判」制度是針對司法院推出的國民法官制度做出變更,雖仍維持3位職業法官的人數,但國民法官的人數由6位增加到8位;並且案件審理方式,由8位國民法官在第一階段認定事實部分,進行審理,若一致決定被告有罪,再交給3位職業法官進行第二階段審理。而第二階段審理中,至少須有1位職業法官認同有罪,3人才能開始量刑;但若要判死刑,應由11位法官一致決定。

比較大的問題,在於國民法官無法達成有罪或無罪的共識,形成僵局陪審(hung jury)。此時,檢察官可選擇撤回起訴或重新起訴,再度遴選新一批8位國民法官。而對於僵局陪審的狀況,目前司法院與民間團體還沒共識,主要是從美國的一致決,或澳洲的容許一票之差,來擇一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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