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美最重要部位「被砸破」 為家計兼差酒店妹收入曝光

▲▼網紅江小雨被酒杯砸中臉部,縫了30多針,不滿對方平常炫富,官司臨頭卻喊窮。(圖/翻攝自江小雨臉書)

▲江小雨被酒杯砸中臉部,縫了30多針,不滿對方平常炫富,官司臨頭卻喊窮。(圖/翻攝自江小雨臉書)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知名臉書網紅江小雨,2017年在台北市林森北路寶愛酒店,陪友人與一林姓男子談判,沒想到雙方一言不合,林男拿起桌上的酒杯用力一砸,砸中江小雨的臉部,送醫後縫了30針,江小雨也提告求償49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酒店工作性質非常注重容貌」,又江小雨正值花樣年華,判決林男應賠償22萬978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事情發生在2017年9月6日,江小雨陪著游姓友人與林姓男子在包廂內談判,但氣氛火爆,林男盛怒之下,抓起桌上的玻璃酒杯往游男方向丟擲,不偏不倚正中江小雨的臉,造成江小雨鼻樑、額頭等處撕裂傷、挫傷,血流不止。當時江小雨被緊急送醫院,縫了30針,還得接受整形美容,才能恢復往日容貌。

江小雨對林男提告傷害,並提起民事訴訟賠償。傷害部分,林姓男子被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民事部分,江小雨強調,光醫療費用就花了15多萬元,而她為了照顧生病的母親,平常是美甲師,再到酒店工作兼差,但現在至少3個月無法工作,損失高達13萬9000多元,加上精神損害,向林男求償共49萬4384元。

林男辯稱,他在擔任經紀,也會到餐廳當廚師,平均月收入4萬到5萬元不懂,江小雨認為他經常上酒店炫富,其實是在工作,願意賠償15萬元。

法官認為,江小雨正值花樣年華,在酒店工作對外表相當重視,臉部受傷不僅影響工作,也影響情緒,精神撫慰金部分,認定林男應賠償5萬元,加上4500元醫療費、傷口美容費用2萬6584元、工作損失13萬9884元,林男一共需賠償江小雨22萬多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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