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老鼠盜伐近400公斤牛樟木 拒停車受檢警開槍追逐

山老鼠盜伐司馬庫斯巨木嗆,「敢檢舉就亮槍。」(圖/翻攝畫面)

▲2名山老鼠載著牛樟木遭警攔檢卻加速逃走,最後失速撞入山溝。(圖為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翻攝網路)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戴姓及許姓2個山老鼠,2018年6月到五峰鄉偷牛樟,載著牛樟木準備下山,結果遭警攔檢,2人開小貨車急駛20公里,結果開速行駛山路,最後失速撞入山溝,2人竟棄車逃脫,其中戴男遭警逮捕,許男逃逸成功。新竹地院日前依森林法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判1年2月和1年4月,並罰75萬9千元罰金。

判決書指出,2018年6月2日下午3時許,33歲的戴男和52歲的許男,兩人開小車到五峰鄉林務局竹東事業區第85林班地,竊得9塊共重361公斤的牛樟木,再小心奕奕的搬到小貨車,許男開車下山。

行經花園派出所前,警方察覺有異,攔停貨車要求受檢,許男拒絕攔檢,並加速逃離,警員隨即開車追捕到122線道30.5公里處,許男欲迴轉逃逸時,員警掏槍射中小貨車左、右後輪胎,阻止繼續行進。

許男搏命演出,在車輪被射破後,仍舊高速行駛,在122線道10.5公里處失控,貨車衝入路旁水溝,2人命大負傷棄車逃逸,警方追到現場先逮到腿部受傷戴男,深夜在竹35鄉道10.9公里處逮捕受傷的許男。

戴、許2人坦承犯行,法官認2人犯使用車輛搬運贓物竊取森林主產物貴重木罪,且是累犯,依規定加重期刑,因此戴男判1年2個月,許男1年4個月,另罰金75萬9千元部份可服勞折算,並沒收小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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