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三大水產保育區違捕,檢舉獎金每次2000元。(圖/新北市漁業處提供,下同)
記者郭世賢/新北報導
為保育海洋生物資源,新北市政府已於萬里區、瑞芳區及貢寮區等3處海域,劃設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針對多項水產動植物訂定管制採捕事項,並禁止使用潛水器材或非釣具類漁具採捕。新北市提供檢舉獎金,如民眾於保育區內發現違規情事,請協助通報檢舉,裁罰確定者每案有2000元檢舉獎金。
新北市保育區範圍廣大,分別為貢寮保育區73.8公頃、萬里保育區283公頃及瑞芳保育區124公頃,針對龍蝦、海膽、九孔及珊瑚礁魚類等物種限制可採捕體長大小,石花菜及麒麟菜等藻類限制採捕期,大法螺、珊瑚及礁石則完全禁止採捕。
▲ 新北三大水產保育區內魚類成群棲息。
另外,禁止使用潛水器材採捕前述各項保育物種,及漁船使用網具進入保育區作業。為加強落實保育區管理,市府除辦理海上巡護工作,請巡防機關加強取締違規採捕行為,此外,輔導各區漁會成立巡守隊辦理保育區巡守工作,另提供檢舉獎金,鼓勵民眾檢舉違規採捕行為。
漁業處提醒,檢舉需有具體內容,並附真實姓名,將予以保密,經查證屬實並裁罰確定者,每案發給2000元檢舉獎金。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無限制的採捕使海洋生物資源有枯竭之虞,保育區的採捕限制讓水產動植物有時間繁殖、增長,達到資源保育、增裕的功效。針對違規採捕行為,除了依靠政府部門積極查緝,強力執法之外,歡迎民眾來參與監督,共同守護海洋,讓保育措施得以落實,生物資源得以永續。
▲ 新北萬里保育區海岸風光。
▲ 新北貢寮水產保育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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