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姓女子去年9月與余姓女子因故在桃園市中壢區租屋處爭吵,余女將蔡女手機與皮包從8樓丟至一樓,劉姓婦人拾起後在原處等待失主歸還,卻遭蔡女持菜刀威脅,桃檢今以恐嚇罪嫌起訴蔡女。(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在桃園市中壢區租屋的蔡姓女子,去年9月凌晨與余姓女友於租屋爭吵,余女怒將蔡女手機與皮包從8樓頂樓處丟到樓下,正好劉姓婦人經過拾起所有散落物,返家後再與葉姓女室友回到原處等待欲返還手機皮包;未料,蔡、余2女竟與劉等人發生爭吵,蔡返回住處持菜刀向劉、葉2女揮舞恐嚇,桃檢19日依恐嚇罪嫌起訴蔡女。
檢警調查,35歲的蔡姓女子去年9月23日凌晨零時許,在中壢租屋處與余姓女友大聲爭吵,余女負氣地從2樓租屋上到8樓,將蔡女手機與皮包等物全部丟到馬路上,正好經過此地的劉姓婦人發現地上的手機與皮包,因昏暗看不見是誰遺失物品,劉婦撿拾物品帶回家,不久,劉婦在葉姓女室友陪同下回到原地等待失主認領。
蔡、余2女後來下樓尋找手機與皮包,見劉婦手中有皮包與手機,不但沒感激反而出口質疑劉婦為何要撿拾別人的東西?雙方因而發生口角;劉、葉2女想確認蔡的身分是否為手機與皮包主人,蔡女一氣返回租屋處拿菜刀對劉、葉2女揮舞威嚇,嚇得劉婦跌坐在地上驚恐不已,案經路人報警處理。
檢警偵訊時,蔡女辯稱沒有殺人意圖,也不認識劉、葉2女,只是想嚇嚇她們,要她們把東西物歸原主,桃園地檢署今依恐嚇罪嫌將蔡女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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