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逃「找人擔」!員警記大過拔主管再吃官司 幫頂的也有事

▲▼車禍,斑馬線,馬路,交通規則。(圖/pixabay)

▲新竹市一分局員警發生肇事逃逸又找人冒名頂替被抓包事件。(圖為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pixabay)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市警局發生一起員警肇逃又冒名頂替事件,任職於第一分局的員警蘇衍彰組長於2018年開車行經新竹縣竹北市與一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但蘇男未留在現場而先行離開,事後更被發現冒名頂替。蘇男最後依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罪嫌函送檢方偵辦,另新竹市警局也依規定將蘇記一大過並調離主管職務,而頂替的蘇弟則被依藏匿人犯、湮滅證據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2018年10月10日凌晨於竹北發生一起汽車事故,蘇男當時先行離開,員警接獲通報到場,119才將另一名滿臉是血的傷者送醫。只是,傷者隔日至派出所製作筆錄時,卻語出驚人的表示,事發肇事的蘇男有戴眼鏡,但事後製作筆錄的蘇男卻未戴眼鏡,懷疑是不同人。警方調閱監視器也發現,肇事者蘇男於事發後立刻離開,再經比對傷者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確定由蘇男的弟弟涉嫌頂替。

▲新竹市一分局。(圖/翻攝新竹市政府網站)

▲新竹市一分局員警發生肇事逃逸又找人冒名頂替被抓包事件。(圖/翻攝新竹市政府網站)

蘇男否認有酒駕及肇逃一事,他稱因身體不適才會發生車禍,由於車禍地點離自宅僅約50公尺,才會先回家休息。是弟弟看他身體不舒服躺在客廳沙發,得知他發生車禍後,主動前往現場關心並承認自己是肇事者,蘇男更否認教唆弟弟「擔起來」。

蘇弟2018年12月10日到案說明,但肇事者本人蘇男卻到2019年1月28日才到案說明,偵辦轄區新竹縣竹北警分局發現蘇男具警職身分,也將蘇男依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罪嫌函送檢方偵辦,另新竹市警局也依規定將蘇記一大過並調離主管職務;蘇的弟弟則被依藏匿人犯、湮滅證據罪嫌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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