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主委雷倩。(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黨產會19日召開第61次委員會議,認定婦聯會擁有約387億元的財產,為不當取得的財產,應移轉為國家所有,而此一處分象徵我國透過立法及行政之實踐,已經踏實地轉型成為實質法治國,具有重大的意義。
黨產會表示,國民黨透過其執政優勢地位,協助婦聯會取得進口附徵勞軍款(簡稱「勞軍捐」)等作為營運經費,以「進口結匯1美元、附徵5角台幣」的方式,強制全國繳納此勞軍捐長達30餘年,本質上與稅捐無異,卻無任何法令依據。
黨產會指出,國民黨為確保勞軍捐得以確實收繳,進一步召集省黨部、國防部總政治部、警備總部、進出口公會、相關行政部門及婦聯會等,組成「黨內協調性質會議,對外不公開」的「進出口外匯附勸勞軍捐獻協調小組」(簡稱「中央協調小組」),決議以不設上限的方式,推動各工商業附勸捐款等事宜。
黨產會提到,中央協調小組於50年至78年間,逐年將附徵「勞軍捐」分配給婦聯會,前後一共召開74次分配會議,國民黨藉由執政優勢推行「勞軍捐制度」,向人民強制收取金錢,卻未如實進入國庫,而是直接分配給婦聯會等單位使用,收支情況均無從考查,非但不符合民主法治的運作方式,甚至違反當時有效之統一捐募運動辦法。
黨產會表示,扣除婦聯會興建軍宅的支出後,估算婦聯會所受有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計有新台幣465億6,344萬3,487.07元,但多數原始資料遭婦聯會銷毀,黨產會就現有資料重估,認定婦聯會387億元為不當取得財產,應移轉為國有。
黨產會指出,婦聯會於國民黨39年來台後成立,在創會主委蔣宋美齡的領導下,當時確實擔荷照顧軍眷的任務,使前線將士無後顧之憂,對穩定軍心士氣有貢獻,如今台灣轉型為民主法治國家,原本應歸屬於國家財產,即應依循法定程序歸還為國家所有,使國家經由公開透明預算程序,妥善運用,繼續造福國人。
黨產會強調,身為黨產條例主管機關,肩負將不當黨產移轉為國有的使命,要求婦聯會返還387億元的處分,象徵我國透過立法及行政之實踐,已經踏實地轉型成為實質法治國,具有重大的意義。
對此,婦聯會主委雷倩回應,「婦聯會絕非國民黨附隨組織,並無不當取得財產」,若黨產會執意以違憲違法的手段將婦聯會財產收歸國有,「婦聯會一定抗爭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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