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做裝潢的謝姓男子回家時,驚見同居女友正在跟杜姓前男友發生性關係,氣得當場崩潰、轉身出門抽菸2分鐘,抽完後進屋發飆揍人,還拿刀將杜男捅死。一審判謝男13年徒刑,二審改依「義憤殺人」輕判為5年10月,但最高院撤銷上訴,因謝男「出門抽菸」這點改為殺人罪,判處13年徒刑定讞。
▲謝男一開門就看到女友跟其男友在床上。(示意圖/CFP)
判決書指出,謝男與失業的賈姓女友在新竹縣湖口鄉同居2年多,雙方已如同夫妻般生活;謝男2017年8月24日晚上回家時,聽到門內有男女奇怪的聲音傳出,急得打開門一看,當場讓他心冷,直接喝令偷情的杜男說,「我給你5分鐘穿衣服穿褲子」,隨即轉頭出門抽菸。
豈料,謝男抽了2分鐘菸後進入屋內,看著房內凌亂的場景越想越氣,直接動手毆打賈女,盡管對方辯解是前一天喝酒宿醉、認錯人才會發生關係,但謝完全聽不進去。此時,身為前男友的杜男出言挑釁說,「賈女是我的人」、「你不用再打她了,你打她幹嘛,你不要還我」。
此話一出,謝、杜兩人直接纏鬥,謝男也在混亂之中拿出家中的19公分的尖刀狠刺對方腹部,讓杜當場噴血倒地,送醫後因胃、胰臟、腹腔靜脈刺破而失血過多,不治身亡。
▲杜男行兇前抽菸的2分鐘成為判決關鍵。(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謝男辯稱,他因杜男挑釁,只是想給對方教訓,倘若真想殺人,就會直接刺頭部、頸部或心臟,且當下目睹偷情過程,又被小王毆打、嗆聲,才會氣到傷害對方,認為自己屬於義憤傷害致死罪,最重應判5年以下徒刑。
一審法官認為,謝男持刀攻擊,已從傷害的程度轉為殺人,且男女朋友間並無夫妻間要有的忠誠義務,加上行兇前抽菸的2分鐘不符「當場激於義憤」的要件,但念謝男自首而減刑,依殺人罪判刑13年。
二審法官指出,賈女證稱想跟謝生小孩,「事發那幾天我才會都沒有穿衣服」,兩人已有夫妻關係之實,設想謝男撞見愛人偷情、被挑釁的情況,任何人都會激起一時憤慨,因此改依最重可判刑7年的義憤殺人罪,判謝5年10月徒刑。
更一審法官認為,謝男離開現場、抽完菸後才返回,不構成「當場」基於義憤而殺人,又改認定謝男犯普通殺人罪,仍重判13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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