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某國小李姓、羅姓教師於105年帶隊參加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因怕小選手輸掉比賽,臨時找槍手偽造學籍上陣結果被抓包告發。(圖/記者沈繼昌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某國小李姓與羅姓教師於105學年度帶隊參加全國學生舞蹈比賽,但2人憂心某參賽學生無法贏得比賽,臨陣前找另1位學生當槍手代打,還幫忙竄改槍手在學證明,但最後卻遭主辦單位查獲告發;桃檢考量,李、羅2人並無前科,也坦承作假予以緩起訴處分,但各得向公庫支付8萬元與10萬元。
檢警指出,在桃園市某國小擔任組長職務的55歲的李姓教師,以及45歲羅姓教師帶學生報名105年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賽前認定出賽學生表現未如預期,擔心會影響學校整體表現,羅則提議由另一名未報名但表現較好的學生當槍手上場。
2人考慮主辦單位賽前會抽驗參賽學生在學證明,李姓教師取得2017年3月間代打學生照片,製作不實在學證明,交給學生帶在身上以便賽前備查,未料,經主辦單位賽前抽驗就發現代打學生學籍有問題,查出是李、羅2人暗中作假,主辦單位依偽造文書罪嫌告發2位老師。
桃園地檢署傳喚李、羅2位老師偵訊,檢方考量,2名教師無不良前科,犯後坦承、態度良好並深表悔悟,相信經過這次教訓能知所警惕,偵查終結予以緩起訴處分,各得向公庫支付8萬元、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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