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弟尋仇反遭舊愛刺死 兄弟檔殺人同夥也加重

▲▼ 殺人。(圖/pixabay)

▲三重吳姓男子談判遭刺殺,二審將動手的黃姓兄弟檔判刑。此為示意圖。(圖/pixabay)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吳姓男子不滿弟弟的女友與前男友黃啟倫藕斷絲連,約出對方談判,結果對方黃姓兄弟檔找了多名友人,攻擊吳男,將吳男刺死,黃姓兄弟檔等被以殺人罪嫌提起公訴。一審重判兄弟檔各16年、13年刑期。高等法院21日二審宣判,改判處16年、14年,另外同夥也全都加重。可上訴。

本案發生於2017年3月間。死者吳姓男子的弟弟女友,因與前男友黃啟倫仍有聯絡,吳男為弟弟出頭,當月21日凌晨,黃啟倫的胞弟黃冠潾落單,差點遭吳男等3人毆打。黃姓兄弟檔隨即找人,第二天清晨6時許,一夥7人與吳男3人在新北市三重區仁政街一處宮廟前談判,雙方一言不和起衝突。

衝突當時,黃啟倫等人先持木棒將吳男打趴後,而後黃啟倫拿出彈簧刀,朝吳男左頸部刺砍,林姓同夥則快步持小刀往吳男胸腹部狠刺一刀。吳男隨即仰躺在地,這時黃冠潾拿彈簧刀朝他胸腹部再刺一刀,吳男身中3刀,因左頸部動脈斷裂、胸部和腹部出血,送醫急救後仍因出血性休克死亡。黃姓兄弟檔遭警方鎖定後,當天下午自行到警局投案。檢方依殺人罪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認定持刀刺殺的3人均有不確定殺人故意,分別重判,黃啟倫16年、黃冠潾、林姓同夥各13年,其餘動手打人的共犯均被依照傷害罪,分別判刑1到2年不等。案經上訴,高等法院21日宣判,仍判處黃啟倫16年、黃冠潾加重改判14年、林姓同夥13年,另外高院還認定2名持棍棒痛毆的同夥,也犯下共同殺人罪,分別改判12年與6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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