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蘇貞昌。(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蔣婕妤/台北報導
行政院21日院會討論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福利大放送。未來2年內,購買標示經濟部能源局或其委託專業機構核發節能標章之電器類產品,每台最多可以減徵貨物稅額新台幣2千元;另外,鼓勵民眾汰換老貨車,每輛新車減徵貨物稅額最高達到40萬元。
蘇貞昌表示,這次修法主要為達節能減碳及改善空氣品質之目的,以減輕民眾負擔的方式,來鼓勵民眾購買節能電器及汰舊換新柴油大貨車。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財政部、經濟部及環保署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這次修法的兩大重點,其一是於條文生效2年內,購買標示經濟部能源局或其委託專業機構核發節能標章之電器類貨物非供銷售者,每台減徵貨物稅額以新台幣2千元為限。第二項則是自106年8月18日至111年12月31日,報廢95年9月30日以前出廠之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並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新車減徵貨物稅額提高為以40萬元為限。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本修正草案行政院將核轉立法院審議,該部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俾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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