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集團長子,二子、三子為經營權之爭內鬨,首戰「弟弟派」輸。(圖/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長榮集團家族兄弟內鬨,已故張榮發長子張國華與老臣柯麗卿拿下長榮國際3董1監,引來二弟張國明、三弟張國政不滿,向法院提起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駁回,「弟弟派」吃下首戰敗仗,全案可抗告。
根據週刊報導,長榮集團於2月11日召開的股東會,除了張國華及柯麗卿聯手拿下3董1監,二弟張國明則以「祥陽慈善基金會」拿下1席董事,張國政也以「政慧發展社區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拿下1席董事,張國政的親戚謝國獻則拿下1席監事。
但張國政、張國明為首的「弟弟派」不滿「都被哥哥捧走了」,陸續向法院提出股東會決議無效、凍結董監事職權告發身兼張榮發基金會、張榮發慈善基金會董事長的鍾德美違法投票,訴請確認董事長行為無效等4大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
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本案以長榮國際為被告,並非張國華,因此沒有爭執的法律關係存在,與假處分要件不合。另外,從目前各方資料來看,僅清楚可見「弟弟派」的持股狀況、長榮國際的資產負債等,看不出也無法推論出,若訴訟確認「哥哥派」和長榮沒有委任關係、股東會決議無效,將造成的具體損失。
況且,「弟弟派」並未闡明假處分的必要性,也未提出對長榮國際的未來規劃,以及「哥哥派」就任董監事會,對公司會有什麼樣重大、急迫之損害,也無法認定有假處分的必要。
而若假處分獲准,確實將嚴重損害長榮國際的運作,且經營權之爭需要以高度的保全必要性為准許要件,但「弟弟派」聲請假處分可獲得之利益,並未大於公司利益,損害也無法與公司整體營運損失相比,因此駁回聲請,全案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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