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竹南鎮李姓前里長,任期內被里民讚譽有嘉,不過李妻卻爆出丈夫台前台後兩樣情,訴請離婚。(圖/視覺中國CFP)
地方中心/苗栗報導
苗栗縣竹南鎮李姓前里長,任期內被里民稱「好里長伯」,不過李妻卻爆出丈夫台前台後兩樣情。她控訴李男忙於選舉和職務而未照料家庭,訴請離婚。法官審理後,認定李男確實投入競選里長,未對家庭及子女有任何照顧,且未見李男有想挽回婚姻的舉動,判准離婚。
李姓前里長(62歲)2006年連續兩屆當選,2012年因貪瀆案下台,2018年底再次出選卻落敗,與林姓元配在1981年結婚,2人育有1子2女,其中小女兒是重度智能障礙,長子及長女都成家立業;李男2018年底落選前,與元配打離婚官司。
林女指控,李男從未照料家庭,2人長期分居,重度智能障礙的小女兒也由她24小時照顧,且李男常向她要錢更時不時毆打她。林女向法官表示,李男常在外花天酒地,欠下千萬債務,全由她靠標會、親友借錢周轉,曾經還因為壓力太大,甚至想帶著小女兒去自殺。
37歲的長子指出,國中時期爸爸就很少在家,且爸爸沒工作時都由媽媽向外借錢過活,跟妹妹就業後陸續幫爸爸還4、5百萬的債務。他表示,重度智障的小妹都由媽媽照顧,爸爸從來沒照顧過小妹。
長子說,媽媽從小照顧3個小孩,現在仍要守著妹妹,完全無自己的時間出遊放鬆。他認為,離婚對媽媽比較好。
李男在法庭上表示,沒有選上里長就能回家幫忙照顧女兒,之前是里長需為民服務。
法官審理後認為,未見李男有任何想挽回婚姻的動作,長期疏於照料家庭,關心其里長之公職甚於婚姻的維繫,也沒對重度智障的么女有關心及協助,且與妻子已分居長達數十年,故判准2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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