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委會農機補助擴大補助對象。(圖/農糧署提供,下同)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台灣農業多屬小農經營模式,作物栽培面積小且種類繁多,為符合廣大農友需求,農委會今年度投入補助經費8億元,加強輔導農民購置普遍所需之16種小型農機具,此次農機補助,擴大補助對象,凡具有機、產銷履歷與台灣優良農產品等驗證、臺灣農產品生產追溯(QR code)、友善環境耕作登錄、農業產銷班班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青年農民、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或參與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有案等資格農友,即日起至10月31日止可以到所在地農會申辦符合本身農耕需求之農機,以提高耕作效率。
農糧署南區分署進一步說明,符合資格農民15日起至本年10月31日補助申請期間內,攜帶身分證及符合補助對象之證明文件洽所在地農會申請,且在通過審查後須於1個月內完成購置,並於2019年4月15日至本年11月30日補助款申領期間備妥匯款帳戶影本、發票正本及農機使用證影本向原受理農會辦理驗收及申領補助款。
農糧署南區分署提醒,本次小型農機補助之機種含中耕管理機、農地搬運車、田間搬運機、動力噴霧機、動力施肥機、採茶機、剪茶機、樹枝打碎機、土壤鑽孔機、電剪、自走式噴霧車、割草機、蔬果分級機、豆類選別機、鏈鋸及自走式升降作業機等16種小型農機具。為使更多農民受惠,每位農民以補助1台農機具為限,且按實際售價補助1/3為原則,並不得超過各項補助機種之補助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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