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首例!台灣男為日本男非法滯日25年 「實質關係」獲在留特別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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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目前仍未承認同性婚姻。(圖/視覺中國CFP)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40多歲的台灣男子和日本同性伴侶在千葉市同居25年,由於日本並不承認同性婚姻,因此該名台灣男子一直處於「非法居留」的狀態,被勒令出境。台灣男子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處分,最後成功獲得許可而撤訴,也是首例政府向同性伴侶的外國人發放在留特別許可的紀錄。

根據《共同社》報導,該名台灣男子在1992年9月以為期一年的「留學簽證」入境,進入日語學校就讀,1993年10月再以參加日語能力測試為由以3個月的「短期滯留簽證」入境,就在同年11月和日籍男性開始交往,此後便一直待在日本。

▲▼同志,同性婚姻,同性戀。(圖/達志示意圖)

▲法務省考量居留狀況和生活實際情形,同意發放「在留特別許可」給該名台灣男子。(圖/達志示意圖)

2016年6月,該名男子被警察發現非法居留後被要求勒令出境,當事人為了繼續留在日本,在2017年3月提起訴訟,最後日本法務省決定撤回處分,同意發放「在留特別許可」,於本月15日起生效。據辯護團透露,儘管日本法律並不承認同性婚姻,不過「具備實質婚姻關係」的同性伴侶是取得許可的重要因素。

外國人如果和異性日本人結婚,就可以「日本人配偶」身分取得居留資格,但目前日本仍未承認同性婚姻,而該例是首次日籍同性伴侶的外國人取得在留特別許可的紀錄。對此,法務省入國管理局表示,綜合考慮了居留狀況和生活實際情形,和過去發放在留特別許可的判斷標準相同,並未特別重視是否為同性伴侶關係,故不一定適用其他同性伴侶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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