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東方明珠。(圖/記者謝璩安攝)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5日指出,上海將從2019年4月1日開始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一個月從2420元(人民幣,下同,約1萬元新台幣)調整到2480元(約1.1萬元新台幣),增加60元 (約280元新台幣)。此外,每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21元調整到22元 (約98~102元新台幣)。
據中新網報導,上海人社部門表示,在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主要考慮城鎮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費用支出、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經濟發展水平、企業人工成本、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等因素,統籌兼顧企業承受能力和保障勞動者基本權益,合理確定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公開資料顯示,上海在2008年的最低工資標準為960元(約新台幣4473),此後標準年年上升,直到此次調整的2480元,同時也是全大陸最高的地區。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費,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崗位津貼,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也不作為月最低工資標準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據了解,大陸人社部1月10日公布各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情況(截至2018年12月),其中,上海在當時的名單中就是最高的省份,為2420元(約新台幣1萬元),且上海、廣東、北京、天津、江蘇、浙江這6個省份的月最低工資標準也皆超過2000元(約新台幣9000元)。
▼薪水增加是員工期盼的事情。(示意圖/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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