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新店租屋,遇到燒炭凶宅。(圖/翻攝Google Ma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就讀景文科技大學二年級的張姓男同學(19歲)向媒體控訴,自己透過591租屋網租下新店「綠中海2期」社區一棟三層樓透天厝,但入住後怪事不斷,經查才發現自己租到了「凶宅」,憤而提出解約;但房東態度強硬,拒絕返還5萬元押金,張男為此一狀告上法院。26日判決結果出爐,一審法官認為張男舉證不足判敗訴,張男也無奈表示,「我已經盡力了!就算了吧!」
張男指出,2018年4月底與4名同學以每月2.5萬元的租金租下該棟透天厝,但入住後卻開始不斷發生無法解釋的怪事,先是一位同學騎車到北宜公路時遇到坍方,險些被落石砸中,接著返回社區時,還突然有騎士衝出在面前自摔,害得該名同學也出了車禍,似乎冥冥之中有股力量作祟,就是要讓他發生意外,嚇得這名同學決定搬出。
除此之外,張男與女友入住後沒多久就發現身體開始出現異狀,喉嚨莫名搔癢、咳嗽不斷,但醫生卻都查不出病因;此外,更令他印象深刻的是,住家2樓半夜常常會飄出一股像是「蜂蜜蛋糕」的濃郁甜味,開窗散除味道後,只要一關窗沒多久味道又開始飄出,怎麼找都找不到來源,且水龍頭夜半時分也會自動打開,接連不斷的詭異事件令大家頭皮發麻,直到張男向鄰居打聽後,才得知該棟房子的前屋主多年前在住處燒炭自殺,且死亡的地點就是不斷飄出「蜂蜜蛋糕味」的2樓。
據悉,在該處燒炭身亡的前屋主就是知名音樂人「小鄭老師」鄭志明;遺孀馬惠騏也證實,當年鄭志明留下遺書表示遭到朋友欺騙,因此選擇結束生命,還穿著紅衣、紅褲在2樓燒炭輕生,而張男每夜聞到的「蜂蜜蛋糕味」其實並不是蜂蜜蛋糕,而是鄭志明生前最愛吃的三峽金牛角麵包,他自殺當時,身旁還擺有半包沒吃完,之後的屋主為了掩飾地板的燒焦痕跡,才鋪上木頭地板。
在得知租到凶宅後,張男認為房東刻意隱瞞資訊租人,因此憤怒提出解約,但不料房東態度也相當強硬,將5萬元的押金沒收、拒絕返還;張男為此一狀告上法院,如今一審判決出爐,法官認為難以舉證身體不適、車禍與凶宅有直接關聯,且凶宅出租並沒有明確規定需要特別告知,因此最後判決張男敗訴。
據《蘋果》報導,對於判決結果,張男態度相當坦然,淡淡地回應「我已經盡力了!」而日後是否會再選擇上訴?張男則無奈地說,「不會,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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