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潘姓男子與女友分手後心有不甘,揚言將2人性愛影片上傳臉書威脅女友復合,桃園地院依妨害秘密等罪嫌判處潘男3個月有期徒刑。(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30歲潘姓男子於2017年間與女友交往期間,趁上摩鐵時偷拍2人性愛影片,但後來兩人分手,潘男多次要與女友復合遭拒,揚言要將性愛影片上傳臉書公開,讓女友身敗名裂,後更放話要女友拿3萬元擺平;桃園地院最近依妨害秘密、恐嚇取財等罪嫌判處潘男有期徒刑3個月、均可以每日1,000元折算易科罰金。
地院指出,30歲的潘姓男子於2017年4月間,2人相約上摩鐵,潘男以手機偷拍2人性愛影片,過程中女友並不知情,後來2人分手,潘男度要求女友復合但都遭拒絕,潘男懷恨在心下展開報復行為。
地院調查,2017年6月,潘男前往女友住處,持高爾夫球桿將重敲導致鐵門凹陷,要求女友復合無效,又私下傳LINE恐嚇女友,「妳的影片會上傳臉書、也會傳給其他好友,不要逼我去放火,我會讓妳身敗名裂」,甚至恐嚇女友「匯3萬進我戶頭,所有東西我都會刪除」等方式威脅恐嚇女友,女友不堪潘男惡意恐嚇中傷因而提告。
桃園地院考量潘男因感情糾紛導致失控行為,未能控制情緒處理,犯後坦承犯行等,最近依妨害秘密、恐嚇與毀損等罪嫌判處潘男有期徒刑3個月、拘役120日,均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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